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填报部门:唐山京唐港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4年6月27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2024]040301003411 | “中港油201”轮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案
| 刘* | 刘*作为“中港油201”轮二管轮,于2024年6月26日,在唐山京唐港36#泊位,在接受海事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被发现,该轮油类记录簿一直将污油水柜记录为(c)项,应该记录为(d)项,且6月2日接收完残油和污油水后,未如实记录污油水柜留存数量。经调查责任二管轮刘骏,其承认油类记录簿记录的内容是由其本人记录,并承认上述违法事实。上述行为未导致事故及其他违法行为,且未对海事管理机构的检查、调查造成不利影响。综合上述情况认定,该轮存在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 罚款:25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2项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违法情节一般,未如实填写或记载的内容不涉及事故或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且未对海事管理机构的检查、调查造成不利影响的。
| 银行缴纳; 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海事局 | 2024-06-27 |
注:1.“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填写。
2.“行政处罚的依据”填写到具体的法条,如《xx法规》第x款第x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