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填报部门:唐山京唐港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4年7月8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2024]040301002012
| “一帆006”轮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李* | 李*所属“一帆006”轮,于2024年04月28日,在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捞鱼尖老旅游码头临时停靠点,被海事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轮于2024年4月28日靠泊在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捞鱼尖老旅游码头临时停靠点并在周边航行,该轮未依法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经调查,其承认上述事实并称该行为是个人疏忽导致。综合上述调查认定该轮存在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 罚款:10000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第53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银行缴纳; 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海事局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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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事罚字[2024]040301002021
| “一帆006”轮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的
| 李* | 李*所属“一帆006”轮,于2024年04月28日,在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捞鱼尖老旅游码头临时停靠点,被海事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轮于2024年4月28日靠泊在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捞鱼尖老旅游码头临时停靠点并在周边航行,该轮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经调查,其承认上述事实并称该行为是个人疏忽导致。综合上述调查认定该轮存在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二条相关款项的规定。
| 罚款:4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第62项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
| 银行缴纳; 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海事局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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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事罚字[2024]040301002011
| “一帆006”轮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商* | “一帆006”轮驾驶员商*,于2024年04月28日,在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捞鱼尖老旅游码头临时停靠点,被海事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轮于2024年4月28日靠泊在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捞鱼尖老旅游码头临时停靠点并在周边航行,该轮未依法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经调查,该船长承认上述事实并称该行为是个人疏忽导致。综合上述调查认定该轮存在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 罚款:3000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第53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银行缴纳; 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海事局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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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填写。
2.“行政处罚的依据”填写到具体的法条,如《xx法规》第x款第x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