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2024]04012020012-1-1 | “远达16”轮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的 | 福建振华远达海运有限公司 | 高** | 2024年10月24日,秦皇岛西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停靠秦港25#泊位“远达16”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轮在船艏锚机舱内存放4桶废液压油,每桶重约170公斤,总重约680公斤,经查阅《油类记录簿》,并与船方确认,该轮未在《油类记录簿》中记录以上4桶废液压油的存量,存在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 罚款2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的规定。 |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 2025年1月10日 |
2 | 海事罚字[2024]04012020013-1-1 | “远达16”轮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 | 林** | - | 2024年10月24日,秦皇岛西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停靠秦港25#泊位“远达16”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轮在船艏锚机舱内存放4桶废液压油,每桶重约170公斤,总重约680公斤,经查阅《油类记录簿》,并与船方确认,该轮未在《油类记录簿》中记录以上4桶废液压油的存量,此项工作责任船员为轮机长林启耀,存在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 罚款3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 2025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