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龙珠体育

曹妃甸海事局  2024-10-15 11:28:10

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填报部门:曹妃甸唐海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41015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4]04042010007-1-1

 

“嘉航通”轮进出港口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叶*


2024年9月24日1500时,曹妃甸唐海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远程核查中发现,“嘉航通”轮于2024年09月23日0500时在曹妃甸西锚地进行加油作业,未在船舶报告系统中进行报告,该轮船长叶*负责船舶进出港报告工作该轮存在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和《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第53第的规定。

 

罚款,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和《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第53第的规定。

 

 

银行缴纳 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2024年10月11日

2

海事罚字[2024]04042010007-1-2

 

“嘉航通”轮进出港口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海南嘉骅物流有限公司孙*

2024年9月24日1500时,曹妃甸唐海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远程核查中发现,“嘉航通”轮于2024年09月23日0500时在曹妃甸西锚地进行加油作业,未在船舶报告系统中进行报告。存在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和《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第53项第的规定。

 

罚款,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和《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第53第的规定。

 

 

银行缴纳 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2024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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